拾一、格物致知釋義(上)
此謂知本,此謂知之至也。
所謂「誠其意」者,毋自欺也。如惡惡臭,如好好色,此之謂自謙。故君子必慎其獨也。小人閑居為不善,無所不至;見君子而后厭然,掩其不善而著其善;人之視己,如見其肝肺然,則何益矣?此謂誠於中,形於外。故君子必慎其獨也。
曾子曰:「十目所視,十指所指,其嚴乎!」富潤屋,德潤身,心廣體胖。故君子必誠其意。
一、要旨:
本章是曾子解釋格物致知的真理,因為當時大道尚未普傳,認為原文遺失,而致無法考証,朱熹夫子綜合大學章句的義理,融會貫通,採取程子(伊川)的意思,加以補充說明,第一段指出欲達良知良能完全顯現,必須格除心物,其重點首先要窮究天下萬事萬物的道理。第二段說明窮究道理的方法。第三段指出窮究真理的最後結果,這是內聖的修養功夫,使良知良能達到清淨光明之境界。
二、分解:
(一) 此謂知本,此謂知之至也。
【註解】知本:知道根本,即到了極點也。
【解釋】能夠真確務本,窮究事物的根本道理,使良知良能得以顯揚,這就是達到真知的境界,也就是真智慧,妙智慧顯揚到極點,即明心見性,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。
*心得記要:
1、本章古人認為被秦火所焚,此兩句據說乃大學格物致知篇之結語也,為進德修業之入門功夫。
2、有道的君子,必須窮究事物的根本,使良知良能顯揚,這是知的益處。良知良能顯露了,即能明德親民,代天宣化,立己達人,超凡入聖,這是務本的結果。
3、修辦道者,因能窮究根本,而致其良知,即識自本心見自本性,悟自本體,可與天地同參,與宇宙萬物合而為一。六袓壇經云:「若識自本心,見自本性,即名為丈夫、天人師、佛。」
(二)又傳之五章,蓋釋格物、致知之義,而今亡矣。閒嘗竊程子之義,以補之曰:所謂致知,在格物者,言欲致吾之知,在即物而窮其理也。
【註解】窮其理:追求極盡的道理。
【解釋】朱熹夫子在重訂大學版本時,發現右傳第五章的格物致知篇,認為原文已經遺失,所以採取程夫子的意思,把本篇格物、致知二章失傳的缺文義理,大略補充說明。朱熹夫子大意是說:大學經文上所說的「致知在格物」,就是說要恢復我們的良知良能,首先要格除心中不良的物慾。但是要達到明理,恢復天賦的良知良能,就是遇到每樣事物,都要徹底研究清楚,了解它的性理、物理、事理,對於真理才能貫通了悟。
*心得記要:
1、朱子言格物,乃是格事物之物(象),因為當時心法尚未普傳,故未能達到登峰造極之境界。
2、格何物?即格除心中不該有的物慾也,如脾氣、毛病、情慾、貪、嗔、痴、愛欲等除盡,即掃三心、飛四相也。
3、致何知?即窮究天有天理、地有地理、物有物理、事有事理、人有性理的真理,久之道理自然精通,智慧透出,良知良能顯現,由物格、知至、意誠、心正、身修、家齊、國治、天下平,以至於道成天上,名留人間也。
(三)蓋人心之靈,莫不有知,而天下之物,莫不有理,惟於理有未窮,故其知有不盡也,是以大學始教,必使學者,即凡天下之物,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,以求至呼其極。
【註解】靈:良知良能,即高度智慧也。
【解釋】因為我們人類的心靈,沒有不具有天賦靈明的良知良能的,而天下的萬事萬物,沒有一樣不具備有其天理、地理、物理、事理、性理的,就因為人類對於萬事萬物的真理,未能盡心盡力去窮究,不能完全研究瞭解,所以知道的道理,就不能夠徹底;因此大學經文,首先教人要如何學習大學之道,必須要使研究大學之道的人,對於普天下的萬事萬物,沒有不根據他已經知道的道理,更加用心不斷的探討研究,全心盡力的窮究,以達到真知的最高境界。
*心得記要:
1、人心之靈,皆是上天老母分靈而來,最明最靈,虛靈一團,俱眾理而兼萬善,因為具備了天賦的特殊靈明知覺,故無事不知,無物不曉也。
2、天下萬事萬物亦是,上天老所孕育,故都有他的道理、性理存在,一切萬物才能生存,例如宇宙日月星辰運轉有一定的軌道,晝夜四季有一定的時令,花草樹木有一定的榮枯,人類生活起居亦有一定的作息。
3、故大學這本書,其重點在說明天賦的良知良能,足以窮究天下萬事萬物的道理,若能持之以恆,智慧開通,真空妙理顯現,真心修辦,立己達人,可臻超凡入聖之境界。
(四)至於用力之 久,而一旦豁然貫通焉,則眾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,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。
【註解】豁然:開通明朗。
【解釋】等到下功夫研究的時間一久,有一天心竅自然融會貫通,萬事萬物的道理,自然明白,則對於事物的精微、粗淺、大綱,沒有一樣事物不知道,到了這種境界,我心的全部體制和最大的作用,沒有不清楚的瞭如指掌,這就是對萬事萬物的格物窮理後所產生的功效,乃真正明理,一切妙智慧全顯現到極點了。
*心得記要:
1、窮理盡性的功夫,宜由淺入深,由精入微,朝乾夕惕,日新又新,效法易經繫辭傳云:「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。」必能達到從心所欲、不踰矩的境界。
2、存養功夫一久,一旦豁然貫通,群疑頓釋,則私慾淨盡,天理流行,良知良能顯露,斯時,一性圓明,十方平等,可得解脫自在,應用自可無窮。
3、心之作用大矣,經云:「三點如星樣,橫勾似月斜,披毛帶角由此出,作佛也由它。」故知萬法由心生,萬法由心滅,心可作天堂,心可作地獄,修道者,宜煉血心肉心為道心,久之性見心明,則我心的全部體制和最大用處,沒有不清楚的了。
4、物慾格盡時,即格除貪、嗔、痴、私、殘、恨、怨等惡習,斯時恢復本具赤子之初心,心境無塵埃,良知良能光艷明澈,妙智慧全部顯現出來,這叫做知之至也。
格物 | 心物 | 貪嗔痴愛 | 人我之相 | 毛病嗜好 | ?性習氣 | 目中無人 |
身物 | 酒色財氣 | 名利恩愛 | 唯我獨尊 | 自恃知修 | 毀謗他教 | |
口物 | 口是心非 | 惡口傷人 | 妄言造罪 | 兩舌傷人 | 綺語欺騙 | |
致知 | 知天時 | 三陽開泰 | 大道普傳 | 明師應運 | 善惡分班 | 普渡收圓 |
知真道 | 先聖真傳 | 般若正法 | 回天明路 | 經典印證 | 反妄歸真 | |
知本性 | 求師點道 | 明德自性 | 率性修行 | 盡性了命 | 歸根認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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