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23日 星期五

修道與持齋4 佛教對素食的印證

   修道與持齋4  佛教對素食的印證


世界有五大宗教,即是儒、道、釋、耶、回也,五教之中,對素食齋戒最講究者,莫如佛教了,佛教對於人類應該素食的印證,有極精闢的理論。因為佛陀以其大智慧的先知先覺,發現大宇宙中有十個法界的存在,就是佛、菩薩、辟支佛、阿羅漢、天道、阿修羅道、人道、畜生道、餓鬼道、地獄道的世界,而發現此十法界中有四生六道,三世因果輪迴,在六道輪迴上改頭換面,投張姓李,或輪迴於飛禽、走獸、水族之類,眾生不知,遂弱肉強食,互為因果,積罪造孽,輪迴六道,出苦無期矣。


以四生六道輪迴來論,一切眾生,皆曾作過我們過去的父母兄弟姊妹眷屬朋友,我們素食,就是不忍殺食歷劫以來之眷屬骨肉,以保持佛性的光明,請看佛經的記載:


一、楞伽經曰:「一切眾生,從無始來,在生死中,輪迴不息,靡不曾作父母兄弟,男女眷屬,乃至朋友親愛侍使,易生而受鳥獸身,云何於中取之而食。」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 (此章明示六道輪迴皆是從無始以來的六親眷屬骨肉,既是六親眷屬骨肉,何忍食之呢)


二、楞伽經又云:「貪愛同滋,貪不能止,則諸世間卵化濕胎,隨力強弱,遞相吞噉,以人食羊,羊死為人,人死為羊,如是乃至十生之類,死死生生,互來相噉,惡業俱生,窮未來際,以是因緣,經千百劫,常在生死」。


(因果報應,弱肉強食,故欲斷因果,莫如持齋茹素為最上策)


三、梵網經菩薩戒本曰:佛言:若佛子,故食肉,一切肉不得食,斷大慈悲種子,一切眾生見而捨去,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,食肉得無量罪。若故食者,犯輕垢罪。


四、沙彌尼戒經:子何謂不殺,護身口意,身不殺人物吱行喘息之類,而不乎為亦不教人,見殺不食,聞殺不食,疑殺不食,為我殺不食,口不說言當殺當 害報怨。亦不得言死快殺快,某肥某瘦,某肉多好,某肉少也,意亦不念當有所賊殺,於某快乎,某畜肥某畜瘦,哀諸眾生如己骨髓,如父如母如子如身等無差別,普等一心,常志大乘,是為沙彌尼=始學戒也。


(此章明示修道者不可食一切物命,當發慈悲心,萬物如一體也)


五、涅槃經云:


一切眾生聞其肉氣,皆悉恐怖,生畏死想,水陸空行有命之類,悉捨之走,咸言:「此人是我等怨!」是故諸善男子善女人不習食肉


(人類死了,都要埋葬,何以動物死了,卻將我們的肚子當作動物的墳場呢有慈悲心者,當發恐怖之心,不敢食之,恐積罪怨也。)


六、楞伽阿跋多羅寶經:


 佛告文慧: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,然我今當為汝略說,謂一切眾生從本已來,展轉因緣常為六親,以親想故不應食肉;驢驟駱駝狐狗牛馬人獸等肉,屠者雜賣故不應食肉,不淨氣分所生長故不應食肉;眾生聞氣悉生恐怖,如拚陀羅及譚婆等,狗見憎惡驚怖群吠故不應食肉,又令修行者慈心不殺故不應食肉,凡愚所嗜臭穢不淨,無善名稱故不應食肉,令諸咒術不成就故不應食肉,以殺生者見形起識深味著故不應食肉,彼食肉者諸天所棄故不應食肉,令口氣臭故不應食肉,多惡夢故不應食肉,空閑林中虎狼聞香故不應食肉,令飲食無節量故不應食肉,令修行者不生厭離故不應食肉,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藥想故不應食肉,聽食肉者無有是處。


(以上闡明不可食肉的原因,其是見解精闢也)


 由以上可知一切眾生,皆有佛性,皆當作佛,佛說一切眾生皆是佛,故梵網經云:「我是已成佛,汝是未成佛。」以能信自己是未成之佛,必定要改惡修善,發自利己利他之大菩提心,以證佛心本具之真如佛性,;若能信一切六道眾生是未成之佛,必定要極力勸導,決無食彼益我之慘心。人由不知自己與一切眾生,皆是未成之佛,故肆虐殺物之身以悅我之口腹,實在有違佛性也,但願天下眾生,急速悔改,速求大道,速速戒殺清口茹素,方不枉諸佛菩薩遺留干經萬典,教化蒼生的一片苦心,也不枉今逢普渡,得授大道的一大事因緣,能清口茹素,立身行道,積功累德,跟隨現任祖師、師尊、師母金線勤修,必可齊脫苦海,直登聖域,往生蓮花佛國矣。


  詩曰:慈悲喫素佛闡明 


        六道原來一母生


              不食葷腥諸肉類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回歸淨土享清榮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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