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望您也能將此訊息放心上,保護自己,也保護我們的朋友家人....
半年前的一個傍晚,我在建國高架橋上,因塞車而停下來,也被後車『推撞』而撞上前車! 有找警察來處理,用了本篇的觀念,後來當場達成「和解」,後車(只保強制險)同意賠償我車與前車的修理費用ㄛ!
? 常識 ?遭後車撞上後再撞到前車, 特別註明速度是--- 零
我以前就有看過相關的 mail,所以這次被撞,在筆錄上就特別註明速度是「零」,遭後車撞上後,再撞到前車。所以自己完全沒有肇責,後車需完全賠償我及前車的損失,我的車修了13萬,幸好先前有看過相關的文章,否則就虧大了。
其實,一般人對『追撞』、『推撞』這些名詞,都沒有接觸過,如果平時沒有注意到這些訊息,車禍發生時,一定更不會去分辨這兩個名詞。 當然,更希望大家永遠用不到這些常識。
日前,朋友發生車禍,他提供一個,「作筆錄」時要特別注意ㄉ事情! 他是在高速公路,被後方車輛『推撞』,結果損失慘重!他做筆錄時,寫說是被後方車輛『追撞』。但是,保險公司只理賠後面被撞ㄉ部分,並不理賠前面部分,因為他說這表示,你也沒有踩煞車,所以不理賠!
所以,以後如果遇上這種事情, 一定要寫說是,後方車輛『推撞』! 這樣,對方ㄉ保險公司,才會做賠償ㄉ動作… 記住喔!是『推撞』喔!
連續假期及週休二日的實施,開車出遊機會日增,相對的,發生連環車禍的事故,亦頻頻發生,萬一遭遇多輛車碰撞事故,涉及到汽車險對{追撞}、『推撞』理賠方式不同時,車主千萬記得,應立即通知警方至現場處理(製作現場圖、筆錄)並通知保險公司,以確保理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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