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一陣子看到李開復「做最好的自己」一書中的一篇小故事。
他曾帶過一個產品專案,為了要激勵隊員,不時在會議及檢討會中的鼓勵大家,並說很多好話,但心中卻明白此專案並不能成功,最後,這些隊員面臨被解散的命運。他心中認為,他己經盡了最大的努力,隊員應不會埋怨他。
但卻有一個隊員來指責他:「當時你明知專案不能成功,為何還鼓勵我們走向錯誤?」
看到這篇故事,不禁讓我想起我以前一個主管。
不管我們做錯什麼事,他總是笑著說:「沒關係,再來一次!」
是的,再來一次,看上去似乎沒錯,完美的主管…
但是公司人員的流動率似乎高的離譜,離開的同事都有著相同的離職原因:
「賞罰不明…」
「劣幣趨逐良幣…」
「工作過程中得不到適當的指導…」
久而久之,犯錯的人永遠犯錯;而倒楣的永遠是那些不犯錯,但是總在收拾爛攤子的人。
鼓勵是一件好事,但是也要有相對的配套措施:
針對那些犯錯的人一樣要做出告誡。這也是對不犯錯的人一項鼓勵。
剛當上此公司部門主管時,在一個專案會議中,業務及我的主管在批評某個組員,說他不上進、將案子搞的亂七八糟…
我很生氣的對他們說:「當他做錯事時,你們曾告訴他嗎?做錯事的不是他,而是帶他的人。」
往後,在告誡犯錯的組員時,我的開場白一定是:
「你現在犯錯,我沒有告訴你,錯的人不是你,是我;但當我現在告訴你犯的錯,而你再錯下去,那麼,錯的人是你,而不是我!」
要背負錯誤的,應是主管及部屬兩個人;決不是主管一人,也不是只有部屬一人。
千萬不要為了當「最好的自己」,而忘了自己在組織中應負的職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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