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9月27日 星期四

高速公路行車未保持距離【開始照相囉】

高速公路行車未保持距離【開始照相囉】
目前知道出現地點為:

>> (1.) 65K
處  (中壢平鎮附近 )
>> (2.) 99K
處  (新竹)、 新竹交流道系統
>> (3.) 134.6K
 (三義附近)中部路段、
>> (4.) 160.8K
 (后里附近)
>> (5.) 165K
(豐原附近)
>> (6.) 172K
(大雅中清附近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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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轉告你的親朋好友喔!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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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速公路新罰責---未保持車距,高速公路上取締未保持車距,乃是使用美規
>> Lti20-20-laser
系統,架設於通過高速公路上方的陸橋上方,並且於高速公路上劃
出兩條距離 35m 的白線,
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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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前方車輛尚未離開此 35m 的區域時若是後方車輛已經進入,代表後方車輛未保持
車距,
>>
>>
警方使用此雷射系統拍照並同時測速,所以若後方車輛同時超速,這樣可以兩案並
罰,
>>
>>
超速與未保持車距總共 NT6000.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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