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

大千作品511張
















 





 






 大千作品511













大千先生年輕時是仿古畫專家  精緻到難辨真偽  後來拜訪畢卡索  畢卡索讚美他的天分及成就






但問了一句  你自己的畫在那裡  暗示他不要老是磨仿別人的作品  他才發展自己的創作




由仕女  到山水  花鳥  到晚期因眼力不行  改畫潑墨















 










生平 
父張懷忠,早年從事教育後從政,再改鹽業。母曾友貞,當時知名的女畫家。兄弟十人,張大千排名第八;姊姊張瓊枝,亦善畫;二兄張澤,號善孖,別號虎痴,以畫虎名於世。 
1925
年,與其兄張澤居於上海法租界西門路169號時,曾收藏了一幅明人張大風的《諸葛武侯像》,兩人以「大風堂」為畫室之名,收了許多弟子。這些弟子,後來被稱為「大風堂畫派」。
 
年表




 1908年,開始習畫。  1911年,能畫山水、花鳥和人物,被稱為神童。  1916年,曾被土匪短期綁架,後者見其會讀寫,逼迫他做師爺[1]  1918年,與仲兄張澤留學日本京都,學習繪畫與染織。  1919年,返上海拜曾熙為師,曾熙為他取名「蝯」(省作「爰」)。在未婚妻謝舜華去世後,在江蘇松江禪定寺出家,法號大千。後來又去浙江寧波觀宗寺、杭州靈隱寺。3月,被二哥張善孖逼迫還俗,奉命歸川與曾慶蓉結婚[2]。婚後重返上海從師於李瑞清,曾李二師以清末遺老提倡書法、繪畫,受石濤跟八大山人的影響很深。在上海得識吳昌碩、黃賓虹、王震、馮超然、吳觀岱、吳待秋、吳湖帆、鄭午昌等。  1924年,在上海首次舉行個人畫展。  1931年,與兄張澤一同作為唐宋元明中國畫展的代表赴日本。 1932年,移居蘇州「網師園」。  1933年,應中央大學(1949年更名南京大學,1962年在台復校)校長羅家倫、藝術系主任徐悲鴻之邀,出任中央大學藝術系教授。隔年辭職,專心從事創作。  1938年,經上海、香港返四川,居青城山上清宮,臨摹宋元名蹟。  1940年,赴敦煌臨摹歷代壁畫(27個月),共摹276幅,並為莫高窟重新編號。  1943年,出版《大風堂臨摹敦煌壁畫》,讓藝術家、史學家開始重視中國文物的保存和精華。  抗戰勝利後,先後在法國巴黎、英國倫敦、瑞士日內瓦和國內各地辦畫展,聲名大震。  1949年國共內戰,避居香港,遊台灣。  1950年,應印度美術會之邀赴新德里舉行畫展,並留居印度大吉嶺,其間曾去阿旃陀石窟臨摹壁畫,以之與敦煌石窟壁畫作比較研究。在印期間所繪作品多精細工筆,且有《大吉嶺詩稿》。 1951年,返回香港。翌年遷居南美洲阿根廷。  1953年,再移居巴西,在聖保羅購地150畝,建中國式莊園「八德園」。 1955年,將其藏畫在日本東京出版《大風堂名蹟》4冊。  1956年,赴法國與西班牙抽象派大師畢加索會見。



















開始將西方抽象主義的理念應用到中國傳統水墨畫上,







並發展出了潑墨山水的風格。  1958年,以寫意畫《秋海棠》被紐約國際藝術學會選為世界大畫家,







並榮獲金獎。此後相繼在法國、比利時、希臘、西班牙、瑞士、新加坡、







泰國、德國、英國、巴西、美國及香港等辦畫展。  1969年,移居美國舊金山「環篳庵」。居美期間是張大千創作的鼎盛期。  1970年,經常在台北國立歷史博物館舉辦畫展,並捐贈畫作108幅給該館。  1972年,在美國舊金山舉辦四十年回顧展。  1974年,獲美國加州太平洋大學名譽人文博士學位。  1977年,回到台灣定居在台北市外雙溪「摩耶精舍」。 1979年,81歲時曾自書一聯:「獨自成千古,悠然寄一丘」,







頗示心境。  1982年,獲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頒發中正勳章。  1983年,完成其一生最後一幅畫作《廬山圖》。42日,







因心臟病復發去世於台北,骨灰安葬於摩耶精舍後院梅丘立石下。







同年10月,家屬將其台北故居,捐給國立故宮博物院成立







「張大千先生紀念館」。  1998年,國立故宮博物院舉辦《張大千與畢卡索繪畫聯展》。 2009年,國立歷史博物館舉辦《張大千110-書畫紀念特展》。  2010517日,在北京舉行的中國嘉德2010春拍近現代書畫專場上,







張大千巨幅絹畫《愛痕湖》經過近60輪叫價,







以人民幣一億零八十萬元的天價成交,







這是中國近現代書畫首次突破億元。







《愛痕湖》是1968年所作的巨幅絹本潑彩,







76.2厘米,長264.2厘米,畫面描繪的是遠眺瑞士亞琛湖所見。[3]  2011510日,為紀念張大千112歲誕辰,







Google的中文版首頁Doodle標誌改成張大千的荷花畫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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