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0月17日 星期三

用做人的方法去做事,叫濫情;用做事的方法來做人,叫苛薄



















上禮拜我的好同事Jamie跟我說了這麼一句話:「用做人的方法去做事,叫濫情;用做事的方法來做人,叫苛薄。」

我們常常在做事的時候為了追求面面俱到與不得罪人,
所以很多事情都已不傷和氣的方式進行,最後導致事情無法做好與做完,這是以做人的方法來做事;而在做人的時候,要求別人一定要按照標準的程序來進行,一定要滿足條件才接受,不能有所妥協,這叫用做事的方法來做人。

當然了,濫情與苛薄都是不好的,但若在做事中不考慮做人,
那你就會樹敵無數;在做人中不考慮做事的原則,那你常常會一事無成,做人重要還是做事重要?這個問題很難很難,你在不同的環境下,可能有不同的配比,但不能忘記的就是彈性,做任何事都該有彈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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