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3月28日 星期四

清明節 大法師談掃墓禁忌




        清明節 大法師談掃墓禁忌         2013.03.27 02:41 am
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清明節屆,新北市民政局昨天請台灣道教總會大法師邱天相提醒掃墓禁忌、建議適合的供品。


邱天相說,掃墓要家族一起前往,不宜各自掃墓,以免先到者把好運勢全帶走;


墳墓雜草叢生可能影響後代興衰,因此須割除雜草及培土整修,但切忌為省事而放火燒草,


否則如同「火燒厝」。若墓碑字體模糊不清,要以銀硃重新描寫,可安定祖先與後嗣;


整理墳墓過程,逢月事的女性不能踩在墳上;在墓園忌諱跌倒,若不慎跌倒須找人收驚祭煞,避免招厄。


因「后土」是墓的守護神,要先拜后土再拜祖先,完成後把紙錢送到墓區服務站集中焚燒。


邱天相說,供品無一定規矩,以討吉兆諧音為佳。


他建議5種意涵的供品,包括發粿(發財)、紅龜粿(安居、長壽)、紅圓仔(圓滿),及在道教儀式可消災解厄 


的雞鴨蛋、春干,煮熟的雞鴨蛋各12顆,總計24顆代表24孝,


離開前將雞鴨蛋在墓碑上敲打,蛋殼丟在墳上,寓意「脫胎換骨」。


若到納骨塔祭拜須先拜神明後拜祖先,再將金銀紙錢送交集中焚燒,


可特別準備五色紙,送燒前留小部分分送家族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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