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10個時候你都該打給保險業務員
保險消費者買了保險就鎖在抽屜中,不太會再拿出來隨時檢視,常常是在發生保險事故後,才拿出來申請理賠, 這時才發現很多的問題,例如保障額度不足。但此時因已發生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,可能導致短期間無法加保,或者職業變危險了而未通知保險公司,導致意外傷害險理賠被打折等。
其實有很多時間點,保險消費者應該聯繫保險公司,將近況跟保險公司的業務員更新,甚至需要辦理契約內容的變更,以維護自己的權益。以下條項聯繫時機及考量點如下列,供各位參考:
一、 每年檢視
買保單的意義除了對自己負責之外,也要評估如果今天就是人生的畢業典禮,有那些人是我掛懷的,希望可以留下多少金錢,以提供他們保障與協助。通常買第一張保單時,大部份人都不是在預算充裕的條件下,例如新鮮人剛出社會,為了對自己負責,買下人生的第一張保單,但22K在台北巿生活已經很刻苦了,怎可能有充裕的預算,一次購足所有該有的保險。
在先求有,次求足,更求精的情況下,則在財務條件改善時,一定要逐年逐步調整投保的險種及額度,直到完全滿足自己的需求為止。當然如果消費者購買保單時,無預算問題而一次購足,則只要注意到後列事項發生時,檢視保障額度即已足夠。
二、 結婚
從「一人吃全家飽」到「執子之手與子偕老」,很多需求都會改變,二人世界當然要為對方設想,如果自己不在了,該留下多少錢給配偶,才能讓他在傷痛之餘,毋須立即擔憂經濟問題,以保障她(他)未來的生活。如果什麼都不缺,也可以考慮為她(他)把嫁妝(聘金)準備好,不用為了生活壓力而草草再婚。
三、 兒女出生
「養兒方知父母恩」,一個小孩從出生到可以獨立的各種花費及未來的教育費用,也是在考慮保險金額及險種時,必須加進去考量的,曾有人提出一個小孩從出生到大學畢業,約需要新台幣700萬至1000萬的花費,所以很多人是因為付不起而不敢生小孩,並非討厭小孩。小孩出生勢必會需要調整保險契約的內容。
四、 買房等大額貸款
大額的貸款如果沒有預做準備,萬一有意外時,家人勢必要籌錢還債,一定會嚴重影響到家庭的財務調度;當然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是可以考量的自保之道,但以房屋抵押的房貸,當然就會失去了家,失去摯愛同時失去家,對遺屬是個沈重的雙重打擊,所以一般會為房貸及其他大額貸款準備一定的保險金額,以便在無常先到時,可以清償貸款,至少保有原來的家。
五、 開始盤算退休
目前各種年金改革方案正在立法院討論之中,不過這些都只能提供最基本的年金,以勞保為例,工作卅年,每年以最高投保薪資43900投保的勞工,在他年滿六十五歲每個月拿到的年金也只有20414元,吃飯或許不成問題,但如再有其他的開銷,例如需要長期照護,則勞保年金剛好可以支付這筆費用。
所以消費者當然要自己另行準備,儲蓄當然是一個選擇,但購買商業保險的年金,也是一個很好的規劃,至少可以確定每年可以支領的年金額度,不用擔心退休金花完,自己還「活跳跳,像一尾活龍!」。
六、 發橫財
目前遺產稅稅率為10%,用保險來處理遺產稅當然要考慮成本與效益是否合算,如果橫財很大,比如中了10億的樂透,而保險成本遠低於10%,則仍然有做保險規劃的需求。
七、 搬家
搬家時一定要記得通知保險公司更改地址,以便各種通知的文書可以寄達,實務上有太多的案件都是搬家未通知,不巧剛好保費又沒扣到,保險公司寄繳費催告又寄不到,等到消費者發生事故,一查才知道保單早已停效而失去了保障。
如仍身體健康則辦復效還好,如不幸身體健康已經不允許,則將永久失去保障。
八、 換職業
意外傷害險及意外醫療險都是依被保險人的職業計價的,職業等級分六個等級,當消費者職業變動時,依條款約定,要保人有義務通知保險公司,重新進行職業等級的評定,並依評定後之職業等級,調整後續意外傷害險及意外醫療險的保費。如果要保人未通知而不幸發生保險事故,此時如職業等級是變得風險較高的話,則保險公司可以依照實收保費/應收保費之比例,就理賠金額進行打折再賠付保險金。
九、 保險事故發生
因保險契約所產生的權利,其請求權的時效是二年,從可以請求時開始,權利人必須在二年內行使,超過二年則時效消滅,也就是經過二年之後,權利人即使突然想起來而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,保險公司是有權利以時效已經消滅為理由,拒絕履行義務。
十、 失業或財務困頓
失業或財務困頓時,當然最好還是維持契約的效力,不過如果真的繳不出來,其實可以聯絡業務員,辦理部份解約、減額繳清或展期定期保險,辦理之後仍可相當程度地維持部份的保障。
例如辦理減額繳清保險,是指以辦理繳清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作為躉繳的全數保險費,以辦理繳清保險變更時的年齡及時間為準,購買同樣的險種,去換算可得購買的保險金額。依現行規定,主約不須再繳保費,而其中附加的附約如消費者願意,仍可以年繳方式保留,至少還擁有健康險的保障。
作者:陳忠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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